| 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
学校招生考试若干问题的通知
各县(区)教育局、市直各中学:
为做好2008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2008年惠州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(学业考试与初中升高中考试合并,两试合一,以下简称学业考试)报名时间为3月11日—14日。
二、报考条件
凡初中应届毕业或结业生,均可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(或初中结业证)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。在校高中生(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)不得报考。初中复读生(包括已经初中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,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生)不准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。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受年龄限制。
三、报考办法和资格审查
1、考生必须在3月11日至14日持本人户口簿和毕业证、结业证或学校证明到县(区)教育局设立的报名站报名。凡应届在册在校初中毕业生,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。
2、凡户口不在本市,已在本市中学就读的初中毕业生,在本市报名的,可参加升中考试,报考本市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,普通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学校,但不准报考市一中、华罗庚中学(市八中)、市实验中学。凡惠城区户口的初中毕业生都可报市一中、华罗庚中学(市八中)、市实验中学。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,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,各地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,并指定到县(区)教育考试中心报名。凡是惠城区户口在惠阳高级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要报考市直和城区高中的,委托惠阳高级中学代报名,惠阳高级中学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,不能阻止考生报考任何学校,考号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发放。
3、各地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,使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跨类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,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,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习。市直学校(含民办学校)报考工作委托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,惠城区学校报考工作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,其它县(区)报考工作由该县(区)教育考试中心负责。
考生报名时,必须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,招生学校以及省、市、区招生办公室按考生报名、考试的姓名录取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考生报名、考试的姓名。
4、全市3月11—14日采用网上报名,进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(WWW.HZKSZX.COM)教育专网直接报名,考生须认真填写清楚家庭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,网上报名后需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,校对签名确认考生信息表(未签名确认,网上报名无效)。
四、报考率
为进一步巩固提高“普九”成果,要求所有初三毕业学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学业考试。没有参加全市统一的学业考试不能发毕业证。个别学业考试不合格的学生,由其所在中学组织补考,不准另收费,成绩合格后准予毕业。
五、考试科目
今年考试科目采用6+4的方式,“6”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品德、物理、化学,“4”为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,共考十科,每科收费为10元。体育科考试严格按广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》(粤教体〔2006〕127号)执行。
六、命题
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按新课改命题,语文120分(考120分钟),数学120分(考100分钟),英语120分(考90分钟),思想品德100分(考80分钟),物理100分(考80分钟),化学100分(考80分钟),历史100分(考40分钟)、地理100分(考40分钟)、生物100分(考40分钟)、体育100分(两项:50米跑、投掷实心球(2公斤))。
七、数据及款项
各县(区)必须于4月30日前将考生人数、试题数、英语录音带数(及考场、试室等)准确数据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。试卷费和评卷等费用按每科3.98元,体育按1元/人缴交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。
八、评卷及计分
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。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品德、物理、化学,六科按成绩100%计入总分,历史、地理、生物按考试成绩40%计入总分,体育按考试成绩30%计入总分,总成绩满分为810分。每科和总分都采用原始分计算。
九、查分
对自己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,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点(中学)统一登记申请复查分数。
十、填报志愿
5月13日至16日考生在原报名点填报志愿,全市采用网上填报志愿(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,网址:WWW.HZKSZX.COM)。网上填报志愿后需到原报名点校对签名确认考生志愿信息表(未签名确认,网上填报志愿无效)。
十一、2008年,由市慈善总会资助的惠州市第一中学“宏志班”继续在全市招生,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另行下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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